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央经济会议 新能源汽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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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 工信部发起最严电动车安全排查
建议项变要求项,前期排查过的还要自查,这次启动更早、时间更长、要求更细更可行
撰文?/?牛跟尚
编辑?/ 张??南
设计?/ 杜??凯
“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与2018年国庆节前后只排查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生产企业且只有一个多月不同,6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对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这次的通知也比去年提前9天。
与去年一样,这次排查的重点是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新能源运营类车辆,工信部提出应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测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设定排查比例。对于新能源私家车,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
不同于去年的“电动电池故障较多的车辆适当增加排查比例”的模糊性要求,这次通知明确,对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这次安全自查重点和去年一样,是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但已取消去年“前期已进行过的检查车辆,可不再重复检查”要求,目的是“降低车辆起火风险”。
同时,排查的核心是动力电池部分,在去年是“建议项”,今年变为“要求项”,其中包含外观检查、软件诊断、气密性检测、开箱检查及换件。
像往年入夏一样,长沙、东莞、福田等多地发生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从私家车到皮卡、物流车,从增程式到纯电动,作为新生事物的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更加复杂,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而披露事故调查原因只有个别企业。
对自燃引起的社会公共危机,今年的通知对处理时间放宽:生产企业应在24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12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上报——比去年延迟12(6)小时,在5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上报——比去年延迟三天,同时增加要求——在15日内按要求上传事故全面分析技术报告。
5月12日,国家部委层面发布《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首批三项强制标准。6月2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召开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新能源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7年11月有什么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论坛、会议?
11月份暂时没有,不过12月份在深圳有一场中国新能源汽车总工技术峰会,是电动汽车资源网举办的,每一年举办,全国很多电动汽车企业都会参加。你可以去他们网站了解一下往届的情况。请采纳,谢谢!
低速电动车乱象或成历史 拟纳入乘用车/9月发布
易车讯 日前,天津中汽中心就《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修订组织相关讨论会,会议中讨论拟将低速电动车纳入到乘用车序列管理,拟定义“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标准,相关政策文件最快在9月有望发布。
曾经对于低速纯电动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并没有确切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出台。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内,电动车充电、路面乱行显现成为社会热点。随之,国家针对这种现行,首先是解决的是电动自行车,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推出技术标准,并且标准至今日已经迭代。
而随着发展,低速电动车开始出现一些四轮车型,这种无法按照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管理,也无法正常上牌。其受众群体多为接送孩子的高龄人群,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注重用车安全,也成了继电动自行车之后又一热点问题。
此次,就《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修订组织相关讨论会,就是要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来规范低速电动车,在已知的议题当中,针对最高时速、电池标准、尺寸等都有了方向,另外针对此前标准的不合理之处也进行了相应的改正方向。
能够有政策出台的确是好事,这对于参与到公共交通中的每个人都有好处,不过纳入乘用车序列管理,增加对“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未来驾驶这种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是否需要驾照?在路面上是否按照乘用车驾驶规范行驶?违反交通规则的处罚方式?相信相关政策马上也会完善。
原文如下:
中汽研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修订讨论会
会议纪要
参会单位:工信部、装备中心、汽车工业协会、交通部、公安部、中汽研标准所及政研中心
针对GB/T 28382标准修订(主要添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内容),对标准修订背景、标准修订草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讨论如下:
1、针对低速电动车不再单独出标准,此次修订GB/T 28382标准,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内容添加进去。
2、该标准依然坚持三个不变原则:
一是国务院“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升级一批”三个一批的思路不变。
二是安全要求不变,在安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针对“低速化、小型化”提出要求。
三是整体框架不变,依然是工信部、装备中心、汽车工业协会、公安部和交通部管控。
3、标准修订原则:紧跟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更新技术要求;替换不适用的老标准,更新引用新标准;针对微型纯电动乘用车: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
4、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1)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驱动能量由动力蓄电池提供,座位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40~70km/h。
(2)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的要求:长度不大于3500mm,宽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大于1700mm,整备质量不大于750kg。
(3)取消原标准中行李箱的容积要求。
(4)增加碰撞后安全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正碰试验速度要求为40km/h,侧碰和后碰的要求跟传统车的要求一致。
(5)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低速提示音要求:车速低于20km/h时,能够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
(6)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限速装置、制动性能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有限速装置(限速到70km/h),制动性能方面应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为强制要求)。
(7)提高对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续驶里程要求: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续驶里程都提高到100。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要求为40~70km/h,对续航里程(续航里程测试方法为等速法,速度要求为30km/h)没作要求,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控制。
(8)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比功率的要求:10~20kw/t。
(9)更新纯电动乘用车动力蓄电池要求:(具体见下图)
增加了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密度要求不小于70wh/kg。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模拟碰撞试验和循环寿命要求:
电性能要求应满足GB/T 31486,电池模拟碰撞试验在X方向加速度为GB 38031要求的80%(由于整体车速降低),Y方向加速度不变;电池循环寿命要求为循环500次后不低于原始状态的90%。
(10)增加整车标志和标识要求:增加“微电”的标识要求(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易见部位,最高车速也要求体现)。
5、标准草案中对低速车其他方面要求也作了补充:
(1)轮胎:应满足GB 9743,必须为汽车用轮胎。
(2)稳定性:应满足GB/T 14172,向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35°(强制要求)。
(3)起步加速性能:车辆在0~30km/h的加速时间,应小于10s。
(4)爬坡性能:通过4%坡度的爬坡车速不低于20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低于10km/h。
(5)低温起动性能:在-20℃±1℃静置8h后能正常起动行驶。
(6)可靠性要求:总里程8000km(强化坏路2000km,平坦公路6000km)。
6、讨论会特别提到:
(1)该标准草案中对低速车提出的要求按照该标准执行,未提到的要求全部按照传统车的标准执行;特别提到胎压报警,本标准未提到胎压报警的要求,但需要根据传统车要求来做。
(2)针对侧碰试验,参考五菱宏光MINI,R点超过700mm,可不做侧碰。
(3)铅酸电池:部委不接受铅酸电池,低速车只能使用磷酸铁锂或三元锂电。
(4)补贴、双积分:对于低速车,国家是想规范,不是鼓励,低速车不可能拿到补贴和双积分;但碳指标低,企业未来会更有竞争力,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5)空调系统:对于低速车空调系统没作要求,但是除霜除雾功能必须要有。
(6)公告政策:低速车的公告要求需等待政策发布。
7、标准修订进程:
(1)2021年4~5月:征求意见。
(2)2021年6月:标准审查。
(3)2021年7月:标准报批。
(4)2021年9月:标准发布。
聚焦中国汽车产业升级发展 人大代表尹同跃两会议案建议全解读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汽车新标准建设以及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发展等议题,共提出《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加速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政策》、《加强全球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及中国汽车新标准建设》和《大力推动发展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五项议案建议,希望能够解决中国汽车产业协调发展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国汽车产业升级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尹同跃
一、取消NEV正积分结转限制,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规定新能源正积分不可结转,在新起草的《办法》修正案中,拟规定NEV正积分可结转,但设置了仅可结转三年,每次结转按50%扣减积分数量和可结转的前置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这对于传统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会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尹同跃建议取消对NEV正积分结转的相关条件限制,以提高传统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积极性。
二、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当前,新能源汽车大约三年就有非常大的技术突破,实际行驶寿命15万公里就面临着淘汰与报废,而其基础核心零部件系统,如电驱动、电机、电池、铝基车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复再使用价值。
在此背景下,尹同跃建议:
一是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高价值零部件延长在役寿命工程,将再制造归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是出台政策允许整车制造企业回收低续航新能源汽车,经升级改造后视同新车销售;
三是允许回收铝合金及复合材料车身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纳入再制造再回收体系。
奇瑞新能源汽车小蚂蚁解剖车
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中,拥有大量铝、钢等国际重要资源材料,通过再制造、再利用,不仅可以做到资源的回收利用,又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资源的节约,也可以有效的降低中国对重要国际资源的消耗,并降低国际资源价格波动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另外,通过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再制造、再利用,还能使制造企业有能力投入更多精力进行新产品研发和设计,形成良性循环,对推动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更新换代、技术进步十分有利。
三、建立中国汽车新标准,助力打造汽车强国
标准之争被经济学家称作“赢者通吃”,谁把握住了标准,往往就把握住了产业,把握住了市场竞争主动权。中国汽车企业要想成为全球化品牌,就必须破解欧美等汽车产业发达国家的市场技术壁垒和严苛的各种汽车标准法规。
因此,尹同跃建议国家统筹针对全球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汽车标准体系与共性技术壁垒进行研究,建立中国汽车的技术新标准,助力中国汽车核心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突破、升级,促进中国汽车产业的全球化发展。
三流企业(国家)做产品,二流企业(国家)做品牌,一流企业(国家)做标准。通过建立中国汽车的技术新标准,有利于我国汽车核心技术实力的进一步突破、升级,促进中国汽车工业的全球化发展,推动中国从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
四、大力推动发展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保障产业安全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在经历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为特征的“新四化”技术革命和行业变革。随着新一代能源技术、信息通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与汽车加速融合,智能网联汽车正在成为全球技术变革和科技创新的竞争制高点。在此背景下,尹同跃建议:
一是凝聚共识,协同推进。以智能网联操作系统顶层设计为指引,国家级创新中心组织各方共同组建市场化运营创新主体,以行业需求为牵引,聚集交叉行业人才,发力融合创新领域并加快输出市场竞争力产品。汇聚政府部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多方力量,积极支持和推动市场化运营创新主体,促进产品和成果快速产业化。
二是经费投入,专项资金支持研发。设立国家专项经费,支持中国方案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产业化。包括给予资金补助、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可控智能网联操作系统的研发工作。
三是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应用生态。依托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与标准指导,在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内形成操作系统发展战略、标准体系等共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规模化产业应用,加快更新迭代,丰富应用生态。
奇瑞“雄狮智云”智能网联系统
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是智能网联汽车的基础共性关键软件集合,是国家汽车产业的重大战略需求,是解决国家“卡脖子”重大战略问题的核心关键。操作系统不仅是智能网联汽车硬件资源管理核心和应用软件运行的基础平台,同时也是海量数据的融合平台。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一方面提供了行业统一基础平台,各汽车厂商在基础平台上进行定制开发,在市场中保持差异化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摆脱国际垄断企业控制,避免技术封锁或后门风险事故。掌握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既有利于保护产业安全,又可以提高我国整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制定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
当前,中国对于碳排放较大的商用车尚未制定积分管理政策。因此,尹同跃建议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N1类)与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基本为M1类车)相融合,统筹制定为轻型汽车双积分管理办法。
商用车是中国在汽车行业的传统优势领域,将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相融合,将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协调发展,提高中国汽车企业的地位,为在对外合资合作中争取更多中国利益创造条件。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政治局会议定调: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易车讯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等经济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高水平开放,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做好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会议强调,要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畅通农民工外出就业渠道,改进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生育、养育、教育等政策配套。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口粮安全,稳定生猪生产。要绷紧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这根弦,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毫不松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
关于《中央经济会议 新能源汽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